本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,最近几天,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龙胜自治县,平乐县,雁山区等县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,对各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。
根据消息显示,最近几年来,桂林持续聚焦经济落后民族地区,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截至2021年底,桂林已治理水土流失8.28万公顷其中梯田1028公顷,水土保持林9997公顷,经济林4561公顷,封育管理67200公顷,其他亚管理66公顷,修建64座沙坝,3座导流坝和58公里防护堤,落实管理成果,保护面积6.72万公顷,治理70个小流域项目实施后,将为各族村民提供清洁的水源,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生活环境,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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